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
一、招标条件
江阴九游会AG药业有限公司综合楼、外场、车间综合物业服务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江阴九游会AG药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规模及结构类型:江阴九游会AG药业有限公司综合楼、外场、车间综合物业服务项目全部工作。
招标范围:本招标管理内容及要求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工程属 自筹 资金项目,目前资金已基本落实。
2.2项目服务地点为: 江阴市高新区
2.3服务期限为:正式服务期三年(2024年~2026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有效期三年,招标人根据考核情况,有权决定是否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合同。若合同有效期内,招标人上级公司下发集采结果,本期合同执行完后,不再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2.4项目服务要求: 合格 标准。
2.5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江阴九游会AG药业有限公司综合楼、外场、车间综合物业服务项目:
(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项目在营业范围内,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投标人能承担和实施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要求。
1、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税务登记证加盖一般纳税人章或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可提供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
2、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9月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累计金额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订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原件和相应发票复印件备查,合同(订单)与发票应一一对应。
3.3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比选(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选择资格审核查可选条件为: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20年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累计金额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订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原件和相应发票复印件备查,合同(订单)与发票应一一对应。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3年10月25日 9 时 00 分至2023年 10 月30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阴市长江路777号恒天东方广场18幢408、409室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2023 年 11 月 06日 9 时 00 分
5.2递交地点:江阴市高新区新胜路1号,食堂四楼第八会议室
5.3递交方式:纸质材料递交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次资格预审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23年11月03日 16 时 00 分前以邮件的形式提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解答并形成补充文件,发至各投标申请人邮箱。
七、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相关要求见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
八、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 2023 年 11 月 06 日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九、其他
9.1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9.2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 综合评估 。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中药控股有限公司。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阴九游会AG药业有限公司
地 址: 江阴市高新区新胜路1号
联 系 人: 倪晓峰
电 话: 0510-80631192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成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阴市长江路777号东方广场18号楼408室
联 系 人: 黄洁
电 话: 15061566422
电 子 邮 件: 810745085@qq.com